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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统计局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法津、法规、规章;拟定本市统计法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县、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津、法规的实施。

  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以国家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具有乐清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审查各区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方案;负责全市统计调查的审批管理工作。

  组织和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普查;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国内各省市和有关国家及其主要城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开展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