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农业普查现场登记工作顺利进行,12月15日,乐清市农普办在分管农业普查副市长的同意下,与财政局协商后,决定下拨农业普查两员的补助经费共70.5万元。各乡镇农普办根据各普查小区工作量,先预发一部分经费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手中,普查结束后再根据登记质量和工作量补发余下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