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OO九年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统计局、人事局温统发〔2009〕15号《关于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2)“报名条件对照表”。其中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底。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它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报名办法
1、考生本人申请,如实填写“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加盖公章,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单寸照片2张,二寸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考中级资格人员还须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由单位出具的从事统计工作年限的证明。由人事局审核后,原件予以退回。
2、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新市府三楼A306,联系电话:61880331)。
3、报名时间:5月11日至5月19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三、考试时间、科目和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与科目:2009年10月25日,初级:上午9:00 — 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下午2:00 — 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上午9:00 — 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下午2:00 — 4:30(统计工作实务)。
2、考场设置:全市初级、中级资格考试考场一律设在温州市区。
四、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仍按浙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大纲、教材费收取标准:初级:考务费105元+考试大纲及教材34.5元+《学习指导与习题》(25元)=164.50元;中级:考务费210元+考试大纲及教材66元+《学习指导与习题》(35元)=311元。
2、为提高考生的业务素质和应试能力,温州市统计局将于7月或8月在温州市区举办中级资格考试培训班,培训辅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各乡镇统计信息中心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尽力为应考人员报考提供便利。
4、《2009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在乐清统计网上下载.
附件:1、二OO九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照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温州市统计局、温州市人事局
附件1 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属地名称: 属地编码: 报名序号:
|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照片 |
|
民 族 |
|
性 别 |
|
最高学历 |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年 月 |
工作年限 |
|
|
专业工作
年 限 |
|
现有专业
技术资格 |
|
资格取得时间 |
年 月 |
报考级别(√)
中级□ 初级□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0577-
手机: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单 位
审 查
意 见 |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主 管
部 门
审查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
|
|
省(或市)考 试
管理机构
审查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报名序号由1开始,依次为2、3、……
2.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9年12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