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公告栏>>>正文
关于2009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09-4-29 8:44:26  阅读:  

关于2009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

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属机关及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统计局、人事局《关于2009年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统发[2009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09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考试时间定于200910月25日(星期天)上午9001200进行。

       

二、考点设置及考试形式

考点设在杭州市。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理论知识、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三、报名条件、办法及时间

全市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首先和敬业精神,已取得统计师或经济师、会计师、审计师资格,从事统计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凡要求报考人员可到乐清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新市府A306)(联系电话:61880331)。报考人员有主管部门的,应先由所在单位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向统计局办理报名,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向统计局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09511519,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正楷填写《2009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可到乐清统计网上下载),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提交1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由统计局作好初审工作,并送市人事局审核。

五、其他事项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5年内有效。另外,根据浙江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确定浙江省当年参评的及格标准,符合及格标准的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及格证明,该证明在浙江省当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中有效。

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的具体事项将根据当年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要求另行通知。

六、希各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我市2009年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09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 O O 九年 四月 九日

 

 

 

抄送:温州市统计局,温州市人事局

 

 

 

附件

2009年浙江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属地编码:            报名序号: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民 族

 

性 别

 

最高

学历

 

所 学

专 业

 

毕业

时间

 年 月

工作

年限

 

专业工

年 限

 

现有专

业技术

资格

 

资格取

得时间

  年  月

工 作

单 位

 

联系

电话

05   

手机:  

通 讯

地 址

 

邮政

编码

 

 

 

单位

审查

意见

 

 

 

 

 

 

经办人员签名: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

部门

审查

意见

 

 

 

 

经办人员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省(或市)考试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1、报名序号由1开始,依次为23、……

   2、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912月31日。

关闭本页